閱讀文章

10類對象忌服RU486

[日期:2006-06-08] 來源:台北報導  作者:中時晚報醫藥保健 900607 吳慧芬 [字體: ]

  九月墮胎潮將來臨,口服墮胎藥RU486也將「應景上市」,不過,臨床醫師要提醒您,RU486並非墮胎的萬靈丹,幾乎所有服用的婦女都有出血情況,且在流產不完全時,可能生下畸型胎,必須以其他方式終止懷孕。
  
  衛生署強調,使用Mifepristone類墮胎藥物施行人工流產,必須符合「優生保健法」相關規定,未婚未成年人或禁治產人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,才可使用,未領得管制藥品許可證的藥房也不得販售。
  
  衛生署所列的RU486的十類禁忌對象包括慢性腎上腺衰竭、已知對Mifepristone或其他內含物會產生過敏、長期併用類固醇類藥物治療、出血性疾病或併用抗凝血劑治療、未經婦產科專科醫師以超音波掃描、或生化測驗確認等的懷孕。
  
  此外,妊娠日數超過四十九天、疑似子宮外孕者、不適用前列腺素藥物、三十五歲以上婦女且一天抽菸超過十支、及「遺傳性紫質沈著」病患(患者會出現皮膚不適等症狀)也不適用。
  
  婦產科醫學會理事潘俊亨表示,根據學會統計,RU486未上市前,私下使用RU486的民眾,已有兩起死亡、出血嚴重副作用的個案更有千起,他表示,RU486只是提供婦女另一種墮胎選擇,需在醫師嚴密監控下才能進行。
  
  Copyright 2001 China Times Inc.


閱讀:
錄入:天童子

評論 】 【 推薦 】 【 打印
上一篇:為何禁止藥店賣墮胎藥?醫生稱關鍵怕濫用
下一篇:美國兩女性使用RU-486墮胎葯後死亡
相關文章
本文評論
發表評論


點評: 字數
姓名:

  • 尊重網上道德,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各項有關法律法規
  • 承擔一切因您的行為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責任
  • 本站管理人員有權保留或刪除其管轄留言中的任意內容
  • 本站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您的評論
  • 參與本評論即表明您已經閱讀並接受上述條款